门球规则和裁判基本概念
球门球规则是球门球比赛的基本原则,也是裁判员进行裁判的依据。
在门球规则和裁判方法中,有很多概念独特的知识点。我们在学习这些知识点的时候,一定要在头脑中形成一个清晰的认识,这样才能指导我们以后的门球学习和练习。
1. 比赛开始和结束
比赛开始。比赛开始包括赛前准备和比赛进行两个部分。
(1)赛前准备:通过抛硬币选择先攻还是后攻;填写击球顺序表(包括队名、队员、替补、队长、教练)并交裁判员核实;裁判检查木槌、服装和号码标记;双方球员按击球顺序排列。
(2)比赛进行:第一攻方使用红球,第二攻方使用白球;裁判按击球顺序从1到10喊出号码,比赛按球号从1到10的顺序交替击球,直至比赛结束。
游戏结束了。游戏时间到了,并不意味着游戏结束。您还需要了解以下情况。
(1) 当比赛时间到,第一位击球手(红方)击球时,待下一位击球手(白方)完成击球后,比赛结束。
(2) 比赛时间到,后攻方(白方)击球手击球时,他击球完成后比赛结束。
(3)当裁判呼号与时间结束同步时,呼号有效,需要等待被叫球击出。当满足(1)或(2)的情况时,游戏结束。
(4)裁判宣布“比赛结束”。
(5)各队每球得分的总分作为判定是否获胜的标准。
(6)当两队总积分相等时,需以平局决出胜负,通过一对一的“点球”通过第一球、第二球或抽签。国际门球规则的决胜方式与足球类似,只有一个进球。
五轮比赛。高级休闲项目中的门球比赛还有五回合制,即比赛时间不限,双方打完五回合后比赛结束。当比分相同时,也可以采用决胜局。
2. 击球手和击球权
虽然门球比赛是两队之间的比赛,但比赛时,场上只有一个人击球。这个人就是击球手。他在场上击球的权利称为击球权。
击球手:裁判员吹响后,佩戴相应球号的球员上场击球。
击球权:击球权和要求裁判确认的权利。
(1) 击球手上场后,有权击打自己的球一次。
(2) 当本方球击中其他球员的球,或成功穿过第一个、第二个或第三个球门并停在界内时,该球员有权跟进击球。
(3)当自球成功穿过第二个或第三个球门并击中球门前或球门后的另一个球,并且自球和被击中的另一个球都停在界内并完成对被击球的闪击时,获得打出双击的机会,即连续两次击球。
(4) 当球出界、成功击中中柱或球停止时,击球权终止。
(5)击球过程中,击球手有权要求裁判员确认:球是否与球接触,停在球门线上的球是在球门前还是球门后,以及闪电战期间放置的另一个球是否与球门接触。线或中柱接触、成功击球的球数、以及成功传球的球数。
3. 场内球和场外球
每场比赛的10个球可分为场内球和场外球。
场内球:成功进入球门但未击中门柱的球称为场内球。它可以被击中、被另一个球闪击、射门得分并击中门柱,或者送球发起进攻。如果场上的球主动或被动出边线,裁判将把球放置在出界点边线外10厘米处,直至球进入下一轮比赛区域。
场外球:未进球的球和已成功击中立柱的球,等待下一轮进球的球。场外球无权击打其他球。裁判吹罚后只能进一球,并有权选择进场机会;但场外的球不会受到对方的攻击,可以用来保存自己的实力。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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