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件,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我校将继续招收体育成绩优异、综合素质优良的学生。到2023年,全国各地德智体美体艺全面发展,发展潜力良好,培养有前途的运动员。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选短、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手册。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运动项目:田径、游泳、男子篮球、男子足球。
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1、考生符合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参加高考报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 高中毕业,取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水平,在省高中比赛中获得团体前六名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级别(含)及以上。
⑵ 具有相当于高中毕业的学历,并取得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水平。
2、运动员项目及其他要求
⑴考生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我校申请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体育项目也应一致,田径项目必须严格一致)。持有技术等级证书的篮球运动员的比赛必须采用五人制,持有技术等级证书的足球运动员的比赛必须采用十一人制。
(二)田径项目:参加过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半程马拉松)、全国田径分区赛、锦标赛、大奖赛、决赛的、全国田径团体比赛(包括短跑、跨栏、跳跃、中长跑、投掷等团体项目的运动员)必须具有一级(含)技术水平运动员及以上,并在上述项目中取得单项前六名。以学校名义参加中学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不受此限制。
(三)游泳项目:须具有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水平。参加过全国春季锦标赛、全国夏季锦标赛、全国冬季锦标赛、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锦标赛、全国锦标赛的选手,必须获得全国锦标赛或全国锦标赛的前八名。以学校名义参加中学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不受此限制。
(四)篮球项目:不招收曾经或仍在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正式运动队、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参加过篮球比赛的运动员。全国青少年联赛、俱乐部青少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
(五)足球赛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①参加全运会、全国青运会、全国青少年足球超级联赛总决赛、中国足协杯男子U系列赛、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组)总决赛、中国中学生足协杯(高中男子甲组)、全国高中足球精英赛、任一赛事进入前六名(含)的主力球员上述事件; 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全国普通营高中男子组运动员最佳阵容主力球员; ③近三年两次获得省级冠军的主力队员。此外,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的运动员(含联赛预备队和补充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日程为准)被招募。
3、应届高中毕业生只能参加2020年9月1日(含)之后的比赛。往届高中毕业生只能在2019年9月1日(含)之后参加比赛,并且必须提供高中往届学生证明。
4、考生资格须由学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公布;学生所在省份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考试。学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5、考生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等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相关规定。
3. 注册流程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1月8日下午17:00,考生可登录专项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职业意向表(附件4)并确认意愿,下载生成《苏州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
2、寄送材料:考生须在报到截止日期前将相关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队申请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已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退还。
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⑴ 系统生成的《苏州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相关栏目须由考生本人签字,中学填写,校长签字,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中学;
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⑷ 赛事订单册封面及个人页、比赛成绩册封面及个人页、竞赛获奖证书等符合报名要求的材料复印件;特别提醒:足球项目如符合“至少两次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者”报名条件,两次省级比赛前三名(含)需提供相关比赛材料。此外,篮球、足球项目的参赛者还应提供主力球员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球队单位签名并盖章(应包括球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场上位置、参加比赛情况、排名等信息)。且与考生报名信息一致并有教练员、主管签字);
⑸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打印在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页面上。查询网站为:;
⑹ 学生所在省份2023年高考报名凭证复印件;
⑺高中毕业证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同等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
⑻候选人签署的《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1);
⑼ 考生签署的《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入学考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
考生应使用A4复印纸将所有申请材料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涉及印章和签名的材料(包括复印件、扫描件和图片打印件)必须确保印章和签名清晰可见。材料邮寄后,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快递单号。学校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报名系统中反馈材料接收情况,请关注查询。
拒绝签署《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和《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入学考试考生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测(抽查)的考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3、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根据选拔要求,组织专家组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中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估候选人运动员技术水平信息和比赛成绩后,择优确定2023年通过初审的候选人名单,初审结果将于2020年2月28日前在报名系统公示材料不齐全或印章和签名不明确的申请将不予审核。
4.付款
⑴篮球项目
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60元/人。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见报名系统。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1日10:00至2023年3月3日17:00。逾期未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育专项考试。
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妥善保存保单(或电子保单打印件)。未购买此保险的考生不得参加特定运动项目的测试。
⑵田径、游泳、足球项目
考生须在“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或“体育教育联盟”手机APP上报名参加专业考试,选择苏州大学并缴纳费用。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00(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2023年3月10日12:00)。未报名者将视为放弃我校入学资格。
4. 特殊测试
1.田径、游泳、足球项目全国统一考试
报考我校田径、游泳、足球项目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专项考试。我校不再组织田径、游泳、足球等项目的学校考试。
考试内容遵循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项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2023年版)。考试时间以“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和“体育教育联盟”手机APP公布为准。
2.篮球项目学校考试
报考我校篮球项目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考试。考试内容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项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2023年版)。 。具体安排如下:
⑴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8:30至10:00。
⑵报名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详见报名须知)。
⑶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
②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③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④报名表、成绩册、高中比赛获奖证书等原始材料。
⑷报名时必须提交保险文件复印件,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若在来我校参加考试途中或在我校考试期间发生意外伤害,考生将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自行处理后续理赔事宜。
⑸测试时间:
篮球项目:2023年3月11日下午14:00。
⑹ 特殊考试具体安排请参见报名时收到的《考生指南》。
五、“文化单考”报名
已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员、国际大师运动技术证书之一,拟报考试点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须登录相关网站报名自行进行“文化单项考试”。具体时间表如下: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平台:“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或“体育教育联盟APP”,选择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考报名系统。
文化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16日。
考生须自行报名并缴纳费用,并按时在高考报考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考试。考试大纲在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发布。
六、资格认定及录取政策
学校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宁缺毋滥、择优”的原则,根据我校运动队的需要、考生专项测试成绩、文化素质等情况确定入选人选。个人测试成绩和发展潜力。招生政策分为三类。
1.“文化单考”录取政策。此类考生必须具有一级(含)运动员以上技术水平,并通过文化考试。及格线不得低于我校2023年招生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经学生所在省级招生机关批准后,我校将予以录取。
2、“第二梯队65%”的录取政策。此类考生须按照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机关的要求参加高考并填写《入学申请表》。高考成绩须达到学生所在省第二批同科本科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将予以录取。
3.“本二线”招生政策。此类考生须按照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机关的要求参加高考并填写我校申请表。高考成绩须符合学生所在省份同类学科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经学生所在省份招生机关批准。之后,我们学校就会录取你。
入选名单将按照规定予以公示。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从通过教育部公告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以及拟录取专业,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注:①对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关招生控制分数执行“第二梯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必须符合相应申报科目。专业要求(见附件3)。
②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必须遵守认可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比赛活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③考生最终专业选择以学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七、监督与投诉
一、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证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招生做法违反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可以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时监督处理违规违纪投诉(招生办公室电话:-67507943,邮箱:,纪检监察部门电话:-67507343,邮箱:);报告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切合实际。以单位名义的报告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必须签名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二、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违纪的,应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令第36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参照。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新生录取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认真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核。新生如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录取资格、非法录取、冒名入学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不予登记学籍。并以电子方式上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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