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财综[2012]10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体育彩票虚拟体育博彩足球输赢游戏(以下简称虚拟足球输赢)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发行并组织销售,由体育总局运营经财政部批准的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简称有关省级体育彩票机构)在辖区内销售。
第三条 虚拟足球的胜、平、负比赛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分配和销售。
第四条 虚拟足球胜平局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彩票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者兑奖。
第2章 投注
第六条 虚拟足球胜利或平局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的虚拟足球比赛为投注对象为准。彩票购买者对指定比赛的结果进行投注。
每场比赛有3个比赛结果选项:
(一)“胜”:指主队胜,客队负;
(2)“平局”:指主队与客队打平;
(三)“输”:指主队输,客队赢。
第七条 虚拟足球的胜、平、负实行连赢投注。彩票购买者应选择至少投注 2 场、最多 4 场比赛。
投注方式包括单式投注和复式投注。彩票购买者为所选比赛结果选择一个投注结果作为单一投注。对一场或多场比赛选择 2 个或多个投注结果为复合投注。
彩票购买者可以对他们选择的结果进行多次下注,范围从 2 到 99 次不等。
第八条 虚拟足球胜利或平局每次投注金额为2元人民币,单张彩票最高投注金额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 因销售终端故障、通讯线路故障或彩票代理销售限制等原因导致投注不成功的,彩票购买者的投注资金予以退还。
第三章 奖项
第十条 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分别按虚拟足球胜负销售额的69%、13%和18%计提。彩票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整基金,其中68%为当期奖金,1%为调整基金。
第十一条 奖金分配办法如下:
通过专用计算机系统,为每个有效的投注组合设置固定奖金。彩票购买者获得的某一投注组合对应的固定奖金是中奖有效投注后的奖金。
第十二条 单张彩票连赢投注最高奖金限额根据虚拟足球输赢投注场数进行限制,具体如下:
对于2场或3场连赢投注,单次投注最高奖金限额为人民币20万元;
4场过关投注,单次投注最高奖金限额为50万元;
中奖后,如果单次投注的奖金高于相应的最高奖金限额,则仅支付本规则规定的相应的最高奖金限额。
第十三条 虚拟足球输赢设立调整基金。调整基金包括总销售额1%的提取和逾期未退的门票。调整基金用于弥补不可预见的奖金支付风险并设立特别奖励。使用调整资金设立专项奖励,须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虚拟足球的胜负设立奖池。奖池是根据每次投注的累积奖金与实际获胜奖金之间的差额累积的。当某次投注累积奖金大于实际中奖奖金时,余额进入奖池;当某个投注场次的累计奖金少于实际获胜奖金时,差额由奖金池补足;如果奖金池不足,则用调整基金弥补。当调整基金不足时,可使用彩票兑奖循环基金垫付。预支兑奖流动资金的,在调整基金有余额时先行偿还预支的兑奖流动资金。
第十五条 虚拟足球胜负的奖池和调整基金与其他虚拟足球竞猜游戏的奖池和调整基金统一管理,可以互换使用。
第四章 抽奖及公布
第十六条 虚拟足球胜、平局采用专用电子彩票设备进行抽签,比赛结果作为开奖结果。每次开奖后,有关省级体育彩票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开奖结果、当期销售总额、各级别中奖情况和奖池余额,并通知该彩票销售网点结果。
第5章 获奖
第十七条 每场虚拟足球胜、平、负的有效投注将与相应的开奖结果进行比较。与开奖结果一致的人即为中奖者。
第十八条 每张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得两次中奖。
第六章 奖品兑换
第十九条 虚拟足球中奖者应当自每张彩票涉及的所有比赛结果公布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奖金将纳入彩票公益基金。
第二十条 中奖彩票是兑奖的唯一凭证。如果中奖彩票因污染、损坏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正确识别,则无法兑奖。
第二十一条 兑奖机构可以检查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中奖者应当配合兑奖。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本站,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fxk666.com/html/tiyuwenda/84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