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世平也说过同样的话。故意犯规在联盟中已经盛行多年,这种行为也一直被很多人诟病。但它从未引起联盟规则制定者的注意。直到现在情况变得更加激烈,很多年轻人开始学习,联盟才发现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规则必须改变。然而,七年过去了。爱情的“七年之痒”结束了。
哈登这样的老球员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他们玩了很多年,也领取了很多年的红利。而且这些巨星的调整能力很强,会很快适应新的规则。但对于很多年轻球员来说,影响是非常大的,因为也许他们从一开始就学会了犯规,现在想改正就有点困难了。所以,确实花了七年的时间才发现规则需要改变,有点事后诸葛亮的意思。
所以,正如慈世平所说,制定规则的人应该赶紧去打篮球。如果他们真的不能打球,那为什么联盟不让那些前篮球运动员制定规则呢?至少应该倾听更多篮球运动员的声音。因为也许现行的一些篮球规则需要改变。
比如湖人队与火箭队的比赛,湖人队靠罚球拿下2分,但打了一段时间后,裁判发现火箭队球员犯规了。因此,裁判取消了湖人队罚球得分的两分。当湖人队要求裁判应该把球给我们时,裁判简单地回答:“我无能为力”。如果按照规则裁判确实无能为力,这条规则是否应该改变呢?虽然这种情况并不经常出现,但显然这个规则是不合理的。
再比如现在NBA联盟对于走步违规的判罚,多年来争议很大。我们知道,在NBA快攻扣篮等情况下,即使裁判走开,裁判一般也不会吹罚。还有詹姆斯的走步,这也成为了球迷茶余饭后讨论的话题,但为什么联盟不关注走步违规呢?我们是否必须等待七年才能让每个人都开始四处走动才能改变规则?
另一个问题是NBA是否会引入VAR视频助理裁判。我们知道,为了减少足球比赛中的误判,引入了VAR视频助理裁判。那么NBA篮球比赛是不是也可以考虑引入VAR呢?这会减少误判吗?
所以,我完全同意慈世平的建议,让规则制定者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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