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日期、地点
2018年4月13日至18日在山西省太原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50m、100m、200m、400m、800m、1500m自由泳; 50m、100m、200m仰泳; 50m、100m、200m蛙泳; 50m、100m、200m蝶式; 200m、400m个人混合泳; 4×100m、4×200m自由泳接力; 4×100m混合泳接力;男子、女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
三、参与单位
凡是在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专业注册的运动队,均可由注册单位进行注册。
4. 如何参与
(一)运动员资格:
1、2017年全国游泳锦标赛和全国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符合本次比赛报名标准的运动员即可报名参赛。
2、2018年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符合本次比赛标准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3、符合本次比赛标准的非职业注册运动员,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报名参赛。符合标准的活动必须经过我中心批准后,成绩才能得到认可。竞赛标准如下:
(1) 赛事必须使用自动计时计分设备计算成绩;
(二)赛事必须至少有一名国际或国家级裁判员担任副主裁判以上级别的裁判员;
(3) 活动时间必须在2016年10月至2018年2月之间。
(4)运动员报名时须上传成绩证明原件(内容须包括姓名、项目、成绩、赛事名称、计时方式及自动计时装置名称、主裁判签名等)、比赛秩序册封面与他/她的名字佩奇。
五、竞赛方式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批准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参加单项比赛的运动员的报名成绩应为15个月内的个人最好成绩。
(三)各单元单项报名人数不限,每人报名次数不限。接力赛仅限一支队伍进行。
(四)各单位工作人员与参赛运动员按4:1的比例报名。
(5)运动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比赛,以便检查和兴奋剂检测时使用。
(六)所有项目均进行预赛和决赛。如果少于8人(队),则只进行决赛。
(七)预赛弃权(复赛除外)的运动员,处以300元罚款;起跑时故意犯规或未能游完全程的运动员将被罚款500元。
(8)已获得决赛资格的运动员若弃权,由球队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名单在技术会议上提交,不得更改)必须提交书面弃权申请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弃权的运动员必须参加决赛。否则,取消个人初赛成绩,并处500元罚款。
(9)报名后因故未能到达赛区的,需缴纳300元免试费;报名后无故未到达赛区,故意拖延比赛的,处以1100元罚款,并视情况向全国通报。
(十)比赛(含报名)期间因病缺席的运动员,免收罚款(须出示医院诊断证明)。
(十一)弃权费和罚款应提交本次大赛组委会。
(十二)未缴纳罚款的运动员或运动队将被取消参加我中心下一次比赛的资格。
(十三)运动员违反反兴奋剂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4)运动员在训练和热身时不得佩戴划桨掌;他们必须按照要求游泳和冲刺。
六、录取排名及奖励
(一)各类别录取前8名的学生。前3名颁发奖牌,第一名至第八名颁发证书。
(2)仅举行前三名运动员的颁奖仪式。
7. 登记及报到
(一)报名: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各参赛队伍须于2018年3月15日前登录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电话联系网站技术人员获取各参赛队伍的用户名和密码。 《网上报名操作手册》可在报名网站首页公告栏下载。如果您在注册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技术人员。报名网站技术支持人员:李明阳,电话: 。
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报名表,经各省体育局审核后加盖公章,并于3月20日前将报名表原件邮寄至赛区。
赛区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健健南街1号山西省体育中心游泳馆,邮编:030021,安进军(领取),电话:。
(二)逾期报名的单位不再安排比赛。
(三)各单位和个人参赛者须在比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9. 其他
(一)开幕式于第二场比赛前15分钟在比赛场地举行。每队必须选出至少3人(包括1名教练或领队)穿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学仪式。
(二)获奖运动员应自行参加颁奖,不得由他人代替。否则,暂停该运动员所在单位全队参加下一届全国游泳比赛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
(三)颁奖后,如大会组委会安排单项前三名运动员和获得接力冠军的运动队出席新闻发布会,不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前往新闻发布会。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否则将不被允许参加今后的活动。竞赛。
(四)根据国际泳联和中国游泳协会的相关规定和惯例,比赛期间运动员号码布的广告权和投资权属于协会。现在“美的”集团是中国游泳协会的主要赞助商。本次比赛,参加决赛并获奖的运动员必须按要求将协会指定的号码布佩戴在胸前。
10、报名参加专业组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青少年组比赛。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少年组
一、比赛日期
2018年4月14-15日
(比赛天数可能会根据参赛人数进行调整。)
二、竞赛类别及项目
(一)组别:13岁组、14岁组、15岁组
(二)项目:5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混合泳)
3. 注册资格
个人、省、市、俱乐部、学校均可报名参赛(职业注册运动员不得参赛)。
4. 如何参与
(一)参赛年龄组规定
13岁组:限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
14岁组:限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
15岁组:限20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
(二)参赛运动员须符合本次比赛报名标准(另行通知)方可报名参赛。符合标准的活动必须经过我中心批准后,成绩才能得到认可。竞赛标准如下:
(1) 赛事必须使用自动计时计分设备计算成绩;
(二)赛事必须有至少一名国际或国家级裁判员担任副主裁判以上级别的裁判员;
(3) 活动时间必须在2016年10月至2018年2月之间。
(三)参赛运动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参赛证明参加比赛。
(4)每人报名次数不限。
(五)各年龄段均分组进行一场比赛,举行一次决赛,单独计算名次。
五、入场及奖励
各组别录取前8名的学生将获得证书。
6. 登记及报到
(一)报名:
1、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请参赛者于3月1日至31日之前登录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电话联系网站技术人员获取各参赛队伍的用户名和密码。 《网上报名操作手册》可在报名网站首页公告栏下载。如果您在注册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技术人员。报名网站技术支持人员:李明阳,电话: 。
2、报名的运动员须上传成绩证明原件(内容需包括姓名、项目、成绩、赛事名称、计时方式及自动计时装置名称、主裁判签名等)、成绩单封面比赛订单簿和带有他或她名字的页面。
3、运动员报名费每位30元,教练员和运动员的认证费、保险费各120元(可观摩专业组比赛)。
4、网上报名完成后,赛事组委会将进行资格审核。资格通过后,请自行打印临时参赛证明,于4月13日到山西省体育中心游泳馆换取正式参赛证明。
(2)逾期报名的,不再安排比赛。
(三)所有参赛者食、宿、交通自理。赛事组委会推荐的酒店(酒店名单详见补充通知)将提供酒店至比赛场地的往返班车服务(班车服务需额外收费),可自行预订。
(四)比赛游泳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健健南街1号山西省体育中心游泳馆,联系人:安进军,联系电话:。
7. 成绩册要求
(1) 成绩簿必须由现场裁判员签字,否则成绩无效。
(2)初级组成绩单排在专业组成绩单之后。
8、报名参加青少年组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职业组比赛。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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