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26日 12:32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新闻 1.审批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2. 赞助商:
中国大学生篮球协会
杭州恒华集团
三、战略合作单位:
中央电视台体育中心
4、主办单位:
各高校举办各阶段比赛
5、推广单位:
杭州恒华体育(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六、赛区及参赛单位:
东南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海南;
西南地区: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重庆、西藏;
西北地区:山西、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河南、香港;
东北地区: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澳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预赛男女冠军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分区赛。
七、比赛日期、地点:(每年9月至次年6月)
(一)草根预赛:(比赛地点由主办方与主办方协商确定)
每年9月至11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高校组队参加预赛。具体时间、地点、比赛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大学生体育协会和CUBA联赛组委会确定。分会领导下的CUBA联赛预赛主办单位领导班子已经确定。基层预赛必须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实行主客场制。
(二)分区赛:
主办单位(比赛地点)由参赛成员院校提前一年提出申请,经CUBA组委会审核后选定。
东南区:3月1日至次年3月7日;
西南区:3月8日-3月14日;
西北区:3月15日-3月21日;
东北地区:3月22日-3月28日。
(三)四分之一决赛:
男子组主办方(比赛地点):进入前八名的参赛院校。
女子组承办单位(比赛地点):进入前八名的参赛院校申请承办比赛,经CUBA组委会审核后选定。
女子四分之一决赛:4月22日-5月9日;
男子四分之一决赛:5月12日至6月26日。
(4)冠军挑战赛:
主办单位(比赛地点):符合资格的参赛学校。
比赛时间:每年9月至11月。
八、竞赛类别:
比赛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
九、参赛方式:
(一)草根初赛:
团队以学校为基础组建(男子队和女子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将举行基层预赛,产生男、女冠军队,代表各基层组参加CUBA联赛分区赛。
(二)分区赛:
1、每支参赛队可报名选手12名,领队1名,教练员1-2名,工作人员1名(全队不得超过15人)。
2、未参加过基层预赛或自荐球队的球队,未经CUBA联赛组委会批准,不得参加分区赛。
3、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队伍必须是通过基层预赛并获得冠军的男女队伍(以学校为单位),才有资格报名参加地区比赛。如有空缺,CUBA组委会将对参赛院校进行审核并确认。参赛队员须在教育部高校体育协会注册。
4、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和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证,以供大会核实。
5、参加CUBA联赛的球队,报名后不得更换或增加队员。
(三)四分之一决赛:
男女四个赛区各选出前两名球队,并从男女各队中各选出八支球队作为CUBA联赛男子八强队和女子八强队。
(4)冠军挑战赛:
参赛队伍:
1、本届联赛冠、亚军球队;
2、前三届联赛冠军球队;
3、CUBA强队(标准:近十个联赛中五次以上进入CUBA八强的球队)。
十、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凡报名参加CUBA联赛的男女运动员,必须遵守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和录取的相关规定,经学校审核录取后进入普通高校。考生所在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学校(含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
2、政治思想先进、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考试合格、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CUBA联赛。
3、运动员年龄必须在17岁至26岁之间(3月1日定义);运动员进入其代表的大学时年龄必须在 16 岁至 22 岁之间(根据 9 月 1 日的定义)。出生年龄在XX岁以上的人,出生日期前未满XX岁的人,出生日期后已年满XX岁的人。
4. 一切继续教育课程、干部培训课程(干部培训课程)、培训课程、专业课程、代课培训课程以及电大、函授大学、远程教育、夜大、职工大学、自学大学、体育技术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5、不符合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或经正式录取后曾为或现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队员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在篮球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并参加过全国青少年联赛(如A级、B级、B级俱乐部联赛等)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竞赛。
(二)原国家教委95[95]号文件确定试点高水平运动队的中小学,可以组队参加比赛,但所有队员的身份和资质必须符合符合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否则不予参加。竞赛。
(三)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参加全运会和城市运动会的所有队员的身份和资格必须符合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并须提前报CUBA联赛组委会批准。您可以报名参加CUBA联赛,否则将不被允许参加CUBA联赛。
十一、报名规定及报名日期:
1、参加地区赛报名日期:每年12月20日截止报名(以邮戳日期为准)。截止日期后不再进行额外报名。注册后信息内容(具体信息见下一条)不可更改。
2、各报名参赛院校须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信息:①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校医院印章); ②运动员资格审查表; ③ 入学登记表复印件,须经导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④运动员学生证复印件; ⑤ 总则 协会《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证》复印件; ⑥ 身份证复印件; ⑦ 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工作人员一寸个人免冠彩色照片三张(一式三份,一张贴在资格审查表上,背面签名,随函邮寄); ⑧校队介绍。先将①报名表传真至CUBA联赛组委会,然后将上述八项信息通过快件寄至CUBA联赛组委会(请寄至杭州,地址如下所示)。
3、报名费:参加地区赛的球队报名费为中国大学生篮球协会成员院校球队300元。非会员院校代表队报名费为500元。报名参加分区赛时需付款。
4、所有参加CUBA联赛的球队必须向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往返)。各队报名时须向组委会提交一份保险文件复印件。没有保险的队伍不得参加比赛。
5、为加强对外宣传,各球队应配合CUBA联赛组委会开展以下工作:①提供学校及球队的介绍材料(电子文件或书面材料); ② 分区赛期间,各领队、教练员及全体队员(穿着统一发放的队服)在首场比赛前合影留念。
十二、比赛方式:
(一)男子、女子比赛分为四个组别。各赛区男女比赛均采用小组循环赛然后淘汰赛的形式。各队的分组号码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和CUBA联赛组委会竞赛委员会的监督下通过抽签确定。
(二)竞赛:
1、基层预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基层预赛领导小组确定;
2. 分区赛:
第一阶段:根据参赛队伍数量,按照编排图(一)分为一组、一组。他们将首先进行小组循环赛,决出各小组的名次。
排名方法:
(1) 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福费廷将取消所有比赛结果。最终根据各队的积分确定小组排名。积分多的球队将排名第一。
(2) 若两队积分相同,则根据两队比赛结果,胜者排名靠前。
(三)若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同,则按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同的比赛得失分决定名次。安排。
第二阶段:各组前4名的球队按照淘汰赛排名表(一)进行排名。
布置及定位图(一)
3.决赛:
(一)男子四分之一决赛:
参赛的8支球队将按照定位图(2)采取主客两场赛制,直至决出冠军。
布置及定位图(二)
(二)女子四分之一决赛:
参赛队伍共有8支,按照安排定位图(3)进行单场淘汰赛,决出进入决赛的两队。决赛采用主客场两场赛制。如果赛事组织者进入决赛,第二场决赛将移至客队所在地。否则,第二场比赛的主场权将由进入决赛的两队抽签决定。
布置及定位图(三)
4.冠军挑战:
以团体赛场的形式,采用主客场两场比赛的赛制来挑战各个关卡。
第一个挑战的顺序如下:
第二节的挑战顺序如下所示:(后续各节以此类推)
5、关于两场主客场赛制:主客场1:1获胜时,先计算两场比赛的总分差(总分减去总失分)。当分差大于或等于8分时,采用较大分差。得分最多的人获胜。当分差小于8分时,第二局比赛结束后,全队(限10名球员)每人罚球一次。累积罚球次数最多的球员获胜。 (具体方法见附件1)
(三)比赛采用《1998年至2002年篮球比赛规则》(今后国家体育总局若发布新的比赛规则,按新规则执行)。所有比赛时间均采用四节制,每节10分钟。同时,第二节,每场比赛都会在第四节增加一次技术暂停。
13、报名日期及参赛证书:
(一)报名日期:
1、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应在赛前两天报到。
2、竞赛监督委员会和主裁判(副主裁判)应在正式比赛前三天报到。
3、裁判员在比赛前两天报到。
(二)参赛证:所有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参加CUBA联赛期间,必须佩戴CUBA组委会统一制作的参赛证。
14、资格审查:
(一)为端正赛风,体现教育部门举办的CUBA联赛的教育目的,请各学校严格、认真审核本单位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严格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对资质进行控制,防止违规、欺诈、冒充等不良行为的出现。组长必须切实对会议负责。
(二)为了CUBA联赛工作的顺利进行,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CUBA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
(三)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的,须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并缴纳申诉费500元。如果上诉成功,上诉费将全额退还。
(四)报名时,各单位须按规定日期和要求及时提交并寄送《运动员资格考试表》和《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报名证》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运动员将不允许参加比赛。
(五)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采取不同形式认真核实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参赛队员随身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并对参赛队伍进行处罚以及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学校将给予处罚。 (详见第十五条)
15、各类违纪行为的处罚:
(一)资质问题处罚:
1、赛前发现运动员资格有问题且证据确凿的,立即取消其资格,不得更换。团队人数不足5人的,按照规则不得参赛。
2、比赛过程中发现资质存在问题,经自查自查确认或调查取证核实后,根据确认核实时间和影响程度,给予以下处罚:联赛:
⑴ 比赛开始后,如发现运动员资格不符,立即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和所有比赛成绩,并给予停止参加本届及下一届CUBA联赛的处罚。
⑵联赛结束后,如发现运动员资格不符,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和名次,收回奖品和纪念品,通报国家,对该队进行处罚和停赛不再参加接下来的两届 CUBA 联赛。
3、比赛期间,发现参赛队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的,将没收保证金。
(2) 比赛风格和纪律问题的处罚:
为维护正常的比赛秩序和严肃的作风纪律,对比赛中出现作风、纪律问题的参赛队伍,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各参赛队教练员在现场指挥时不得大声喊叫或干扰,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当裁判组警告无效时,该队将被判技术犯规。
2、教练员在现场指挥时不得辱骂裁判员和运动员。如果警告无效,教练员应被判技术犯规。如果再次发生违规行为,教练员将立即取消该场比赛的现场指挥资格。
3. 运动员、教练员在比赛场地内外斗殴、殴打他人的,将受到严厉处罚,即取消现场及以后(本联赛)比赛资格并取消现场指挥资格,并被取消下一场比赛的资格。获得CUBA联赛资格。
4、比赛期间如有闹事、罢工、假球等行为,将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取消该队或其队员参加下一届CUBA联赛的资格,并扣留该队押金。将被没收。
5、未评定为体育道德团体的参赛队伍,视具体情况处以2000元至3000元的罚款。
(三)连续违纪违规处罚:
如果球队连续违反“球员资格”规则或违反纪律并屡次受到处罚,则视情况对球队领队和教练进行1-2个停赛的处分。
(四)停赛球队复议程序:
1、在联赛中受到处罚的球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在处罚解除前六个月向CUBA联赛组委会竞赛委员会提出正式的书面复议申请。
2、CUBA联赛组委会竞赛委员会根据球队承认错误和纠正措施的具体表现,将报告提交CUBA联赛组委会常务委员会讨论。
3、CUBA联赛组委会常务委员会根据竞赛委员会提交的报告和球队的复议申请,决定是否恢复球队参赛资格或减轻处罚。
十六、录取排名及奖项:
(一)录取排名:
男、女队:各赛区前两名,男队8支,女队8支,分别获得CUBA男子八强和女子八强称号;
经过男子四分之一决赛和女子四分之一决赛后,将决出男子和女子总冠军并颁发奖励。
(二)评价:
CUBA联赛将继续认真开展“体育道德奖”评选活动。突出育人宗旨和教育特色,充分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精神,努力提高运动员综合素质,为国家培养优秀体育人才。
1、各赛区对参赛队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进行“体育道德奖”评选活动(具体办法见附件3)。
2. 进入四分之一决赛的球队将在分区赛和四分之一决赛中进行评估。
十七、竞赛监督委员会:
竞赛监督委员会在CUBA联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比赛期间仲裁、技术代表、场上裁判和技术评审的监督和评估。竞赛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CUBA联赛组委会竞赛委员会任命。 (具体方法见附件2)
十八、现场裁判工作:
由主裁判、副主裁判领导班子管理。首席裁判员和裁判员由篮球协会裁判委员会提名,联赛竞赛委员会任命。
19. 资金:
(一)参加地区赛的队伍需自行承担往返比赛的交通费用。
(二)男子四分之一决赛和女子四分之一决赛(含主客场决赛)参赛球队的往返交通费用由CUBA联赛组委会负责。标准为:单程机票加单程硬卧火车票。特殊情况由组委会酌情解决。
(三)参赛队伍在分区赛期间的食宿费用为每人每天65元;男子八强、女子八强每人每天80元。
(四)组委会负责裁判员、竞赛监督委员会委员和组委会成员的往返交通、食宿费用。
(五)主办方负责各类人员(包括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领队、竞赛监督人员、组委会人员等)到达参赛城市后的接送,并使用用于比赛、训练和工作的车辆。 。
20、参赛队伍抵押押金:
为了加强参赛球队的管理,保证CUBA联赛的顺利进行,各参赛球队在比赛期间必须缴纳“抵押押金”。具体规定如下:
1、所有参加地区赛的队伍在报名时须向大会缴纳参赛队伍一次性“抵押押金”5000元。
2、各球队缴纳的抵押押金用于解决球队及人员违反比赛纪律和社会保障管理规定、损坏公共财产设施、斗殴、假球、罢工、违反运动员资格等问题比赛期间。经济补偿和处罚。
3、竞赛委员会和竞赛监督委员会将共同负责对各参赛队(队员)在CUBA联赛期间的行为和资格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比赛期间未出现上述第二条所列问题的参赛队伍,所缴纳的押金将在分区赛或复赛后全额退还。
21、申请主办CUBA联赛分区赛和女子四分之一决赛的程序:
1、每届分区赛结束前后,各参赛队所在学校或其他成员学院可以申请承办下一次分区赛。进入女子四分之一决赛的学校可以在地区赛结束后申请主办女子四分之一决赛。
2、申请承办CUBA比赛的学校必须向CUBA联赛组委会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说明申请的理由和条件,由联赛组委会研究考察后确定并公布。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CUBA联赛组委会予以补充、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联赛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在中国篮球协会的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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