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二次看到这个词是在《NBA裁判手册》的第一段中,其中写道:NBA三人裁判法是在所有一对一持球情况下以“裁判防守球员”为基础的。为了原则。 。 。 (略)(下图)
第三次看到是在2016年FIBA自学书的裁判术语部分(2015年的很多课程中也出现过),那就是“裁判时最重要的是观察球势”防御。”球员的动作是合法的,他们的视野覆盖持球的进攻球员。”
世界上第一位提出“裁判防守”概念的篮球裁判是已故的前NBA著名裁判/裁判总监达雷尔·加勒特森。 (下图为达雷尔的儿子罗恩在比赛情况下观察防守球员的动作)
“裁判防守” 对于篮球裁判中的一个主要问题,最直接的答案是确定在阻挡/碰撞情况下负责接触的球员。裁判导师在很多训练过程中也会问学员:“谁先走?”就位了吗?”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种哲学似乎都有效。不难发现,很多情况下进攻球员在发生身体接触之前并没有意识到防守他的球员就站在他的面前。在这种情况下,防守球员就有很大的优势。那么唯一需要考虑的情况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点:防守球员占据的位置是否合法,以及这个合法的防守位置是否一直保持。
裁判观察防守对比赛的积极影响是立竿见影的。良好的防守在比赛中从未如此受到重视和鼓励,尤其是那些沿底线或将进攻球员挡在禁区内的防守。然而,近年来,“裁判辩护”的概念出现了混淆。很多裁判尤其是新一代裁判都理解为“防守球员接触进攻球员肯定会犯规”。
很多时候,防守球员会被无辜地吹罚犯规,即使他们只是想保持合法的防守位置,或者先到达进攻球员的突破路径以建立合法的防守位置。本主题涵盖三个需要关注的关键情况: 1. 中锋位置的争夺; 2. 防守移动球员时保持合法的防守位置; 3. 在篮筐正下方进行投篮尝试或抢篮板球。抓紧形势。
中锋位置上的对抗
公平和一致的裁判对于比赛管理至关重要。在真正的大招发生之前,在中锋位置的对抗过程中,其实已经发生了很多小招,而这些小招很容易被察觉。一旦你放开了这些小动作,大动作就离你不远了。
当两名或两名以上近距离站立的对方球员准备接球/断球或准备投篮/盖帽时,他们之间很可能发生身体接触。在这种情况下,裁判首先需要提醒的人就是他自己,让自己知道这样的接触不一定是犯规,而且在中锋位置上这样的接触会很多,而且这样的接触不一定会影响进攻和进攻。防御。对团队成员不利。另一方面,如果发生的接触对主动球员有利而对被动球员不利,则必须判犯规。困难在于判断什么样的接触是“公平”的,什么样的接触是“不公平”的。
两大原则:(一)全程观察; (b) 寻找两个玩家之间的差距。
“观察过程”意味着意识到球员(尤其是防守球员)何时建立了合法的位置。为了真正看到接触发生的那一刻,必须始终进行“寻找间隙”。在坚持这两个原则的前提下,裁判员会随时做好是否判犯规的合理判断。发生接触后,官员打电话通常没有问题,但问题往往在于确定谁对接触负责,而结论是我们最常将责任归咎于良好的防守。如果进攻球员将防守球员推离自己的位置,则属于进攻犯规。如果接触严重到足以导致防守球员失去平衡并直接导致进攻球员由于防守球员失去位置而有机会接球投篮,这也是进攻犯规。作为裁判,我们有责任在中锋位置上清楚地看到对抗过程中的接触,并确保我们不会判错球员。
保持合法防御立场
在篮球世界中,有时很难区分“建立”合法防守位置和“维持”合法防守位置。让我们试着提醒自己这句简单的话:首先要“建立”,然后才能谈论“维持”合法的防御地位,这一点在规则中是明确提到的。规则提到:防守者必须双脚着地并面对对手。他不得伸展手臂、肩膀、臀部或腿部。如果躯干发生接触,进攻球员将对接触负责。一旦防守者建立了初始的合法防守位置,他就可以移动防守对手。可以侧向或向后移动,同时保持原来的合法守卫位置。 “谁先到达那里”仍然非常重要,并且是“看到过程”的一部分。规则也从未提及防守球员在发生接触时必须保持双脚着地的合法防守姿势。很多时候,裁判会抢先宣判防守犯规,即使防守球员始终保持合法的防守位置,甚至会在后续的解释中犯下“因为当时防守球员双脚没有着地”等错误。由场边教练制定的规则。陈述。
直接发生在篮筐下方的投篮尝试
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原控球球队中发现自己在篮下处于被动篮板位置的球员。如果让篮下球员让对手处于合法防守位置,自己去抢篮板,那就太不公平了。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哨声吹响后,我们会以原防守队的名义接到电话。
当我们开始熟练运用“主防”时,
攻防接触都会以双倍的速度减慢~
今天你裁判防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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