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课程规划和课程标准,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科学合理评价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1. 考试科目
坚持“学校全部开放、科目全部考试”,将《义务教育课程规划(2022年版)》规定的初中国家课程科目全部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其中: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被列为考试科目;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列为考试科目。
2. 检验方法
根据学科性质和特点,采用不同的考试方法进行分类。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下同)、地理4科闭卷笔试;开卷笔试2个科目:道德与法治(含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下同)、历史;物理、化学、生物3门笔试学术科目闭卷笔试与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信息技术计算机化考试;运动健康过程评估与现场测试相结合;考试科目采用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其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 考试时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遵循“先考后学”的原则,一般安排在学年末举行。初中相关科目教学计划完成后,应及时安排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避免毕业时集中安排。地理和生物等科目的笔试安排在八年级末。德法、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化学等科目的笔试安排在九年级末。各科笔试如下:语文120分钟、数学120分钟、外语120分钟、伦理与法治60分钟、历史60分钟、地理60分钟、物理60分钟、化学60分钟、生物6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由各省确定。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和信息技术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考试科目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具体考试(考试)时间和科目顺序由各市协调确定。初中生在校期间原则上每科只能参加一次学业水平考试。
4. 考试题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要考虑初中生毕业考试和中考的不同功能。考试大纲应该彻底取消。命题应当立足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体现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实用性。强化基础,检验学生必备知识和关键能力;强化综合性,关注学生综合素质和核心学科素质;强化应用,注重理论知识与实际生活的紧密联系,注重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创新,减少简单记忆和机械训练试题,增加开放性、探索性试题比例,带动教师教学方法和学生学习方法的变革;增强实践性,紧密联系社会现实和学生生活经历,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应用能力的考核。
道德与法治科目的范围除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外,还包括《中华民族大团结(初中用)》以及2017年4月起的国内外主要时政。考试前一年至考试当年三月。
五、考试组织
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三科六科考试由省教育考试局统一组织命题、制定评分参考、打印试卷物理、化学和生物的笔试。根据省教育考试局统一部署,评分工作在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体育卫生现场考试执行全省统一的考试项目、标准和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体育健康过程评价由各学校按照省统一部署实施。考试科目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办法。
6. 结果的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原始分数和分级分数形式呈现。原成绩主要用于高中招生,成绩成绩主要用于毕业认证和自主招生。
各科原成绩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30分、笔试90分)、道德法治60分(包括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7分)、历史。 60分,地理60分,物理笔试60分,化学笔试60分,生物笔试6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共20分;信息技术10分;体育与健康为50分(其中过程考核20分,现场测试30分钟)。总分为800分。
等级根据原成绩确定,从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城市各等级人员比例原则上为:A级15%、B级30%、C级30%、D、E级25%。E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城市根据学术质量要求确定。
考试科目的成绩一般以成绩的形式呈现,也可以以分数的形式呈现。具体形式由各城市确定。
7. 分数申请
(一)初中毕业。学生只有通过初中所有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才能毕业。对考试不合格的,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补考办法,组织补考。补考成绩仅计为“通过”和“不及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一般应在当年8月底前完成。
(二)高中学校招生情况。道德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笔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体育健康考试。原成绩将在高中阶段计算。学校的综合录取分数线。其他科目成绩应达到毕业水平。
八、时间安排
体育、健康科目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实施,其他科目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实施。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领导,提高考试研究、考试组织、招生等基础能力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有效开展初中学业成绩。能力考试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命题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管理部门要加强命题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建设初中学历考试命题专业队伍,建立命题与主考人员分离、阅卷过程监督指导等制度。 ,以及试卷质量评价的反馈。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研究分析,不断提高试题质量。
(三)完善保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考试管理部门必须强化保密条件,严格执行试卷命题、打印、运输、储存、阅卷全过程保密制度,确保试题和试卷安全。加强考试条件保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设置考试中心、考场。加强技术条件保障,继续支持笔试电子评分,积极探索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体育健康考试电子评分。
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计划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推进我省实验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实验操作考试的指导作用,制定本方案。
1. 考试内容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以下简称“实验考试”)内容以教育部义务教育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学生应掌握的实验操作技能为基础。主要考验学生的实验方案设计、仪器选型和组装、操作规范、现象观察、数据记录与处理、报告填写、过程分析与反思等技能,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操作能力能力和科学探究能力。
省教育技术中心根据课程标准,结合各版本教材的实验内容,组织专家建立了省级实验考试题库。各市可以从中抽取试题,也可以参考省题库提出自己的试题。
2. 考试时间
按照“学完立即考试”的原则,生物实验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物理、化学实验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每个科目的实验考试时间为10分钟。
三、考试组织
省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全省实验操作考试的指导和检查。各市设立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级实践考试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实验考试实施细则,协调市级实验考试的组织工作。
4. 结果展示
实验考试满分为20分,其中物理8分,化学6分,生物6分。
五、考试地点及考场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考生分布情况,按照“相对集中、方便”的原则设立考点。检测点应符合《河北省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河北省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基本技术要求》的规范。县(市、区)各考点的教学仪器、设备和药品必须采用统一标准。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实验考试,加强考试各环节控制,确保过程平稳有序。使用电子抽签和考试成绩登记系统的地区必须做好备份,确保考生信息和成绩准确可靠;使用电子评分的地区要采取抽查、复试等多种措施,确保评分质量。
6. 考试的豁免和延期
(一)免试:因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或者因伤、病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实验考试的考生,须持相关证明提出申请。经市执业考试办公室审核批准并公告后,可以免试全部或部分科目。 。免试考生成绩由各市实际考务机构确定。
(二)延期考试:考生因暂时受伤等原因无法参加实验考试的,须持相关证明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以延期考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补考办法,组织集中补考。
七、其他事项
(一)各城市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试点考核实施细则,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实验考试管理部门必须对实验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设立举报热线和举报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制定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场交通、住宿、考场配电、易燃易爆、有毒药品存放、管理和使用以及实验考试期间不当操作处理等应急预案,确保考生、监考人员和员工安全。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需要补充制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考试中出现争议问题,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四)本方案由河北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计划
为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引导学生热爱体育运动,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制定本方案。
1. 一般原则
(1) 玩得开心
合理设置项目,规范考试方法,引导学生上好体育课,享受锻炼、掌握技能、强身健体、享受乐趣。
(二)客观公正
科学制定评价标准,规范考核程序,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
(三)统筹整合
考试结合学校体育课程教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情况以及学生日常体育锻炼过程。
(四)分级实施
省教育厅制定全省统一方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促进规范化、确保可行性。
2、适用对象
本计划按照新办法的原则实施。 2021-2022学年起,本方案适用于全省新升七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目前八、九年级的学生将继续执行原计划。
3、组成结构
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由过程考核和现场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为50分,计入中考录取总分。过程考核满分20分,现场测试满分30分。
(一)学期分布
1、过程考核:七年级上学期为过渡期,不计成绩。七年级下学期至九年级上学期四个学期的成绩总和即为过程考核成绩。九年级下学期不实施程序性评估。
2、现场测试:九年级下学期进行。
(二)考试内容
1、过程考核:由学生日常体育锻炼参与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结果、体育健康课表现考核三部分组成。每个学期的积分分配如下:
2、现场测试:项目分为三类。
(一)第一类为必考(满分12分):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
(2)第二类为随机测试项目(满分10分):①50米跑; ②立定跳远; ③ 1分钟跳绳; ④引体向上或投药球(男生),仰卧起坐或投药球(女生)。
(3)第三类为可选测试项目(满分8分):①足球绕杆带球; ②篮球运动中绕杆运球; ③双手在排球队面前垫球。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难度相近的选修考试项目,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一般在九年级下学期开学后、现场考试前一个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从第二类中随机抽取一项并向社会公布;考生从第三类中选择一项。随机测试和可选测试项目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4.过程评估考试成绩的评定
(一)日常参加体育锻炼(满分4.0分)
评估将基于体育课和课间练习的出勤情况。学生须办理事假、病假申请手续。同一学期内,事假和病假必须分别累计。请假时间超过3课时的,超出部分记为缺勤。教师应如实记录记录,学校应严格监督并定期公布,记录不少于5个工作日。因参加上级部门规定的活动而缺席的,不予计算。对应的分数为:
(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检测结果(满分8.0分)
八、九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由学校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要求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上报的数据一致。对应的分数为:
(三)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考核(满分8.0分)
每个学校负责每学期的评估。根据《课程标准》和《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您可以自行选择考核内容。对应的分数为:
5. 现场考试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现场测试项目的评分标准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二)免审、缓审情况
1、免试: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伤、病无法参加现场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免试全部或部分项目。
残疾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明》,受伤学生需提供各市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填写申请表,经学校初审后上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免试申请进行统一审核。批准的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当地招聘机构备案。相关审批材料须存入学生档案。
没有残疾证明的学生将被视为受伤或患病。受伤、患病学生健康状况好转后可以参加考试的,须由学生提出申请,并附各城市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并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参加考试。
经鉴定,残疾学生现场考试成绩记为满分;因伤、病免试的项目按满分的60%记入,未免试的项目按实际成绩记入。
2、延期考试:女生因暂时受伤、患病或特殊经期等原因无法参加现场考试的,可申请延期全部或部分考试。
学生填写申请表,临时受伤或患病的学生需提供各城市指定医疗机构的证明,经初步审核后上报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现场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各地要严格集中组织补考。因伤、因病无法参加补考的考生,按计分规则处理。
6. 补充说明
(一)关于过程评估
残疾学生免参加过程考核的程序参照现场测试程序确定。确认后,自提供残疾证明的学期起,过程评估结果记为满分;涉及体育、健康课程知识考核的部分按照学生总政策的要求执行。鼓励残疾学生在专业指导下进行日常体育锻炼。
如因伤、病等原因无法参加全部流程考核的,可参加的内容按实际成绩记分,不能参加的按该项目满分的60%记分。
(二)本市户籍并留学回国的学生成绩认定
本市户籍学生出国留学和回国的,必须参加当地组织的现场考试。无法参加者,按总分的60%计分。学生应提供在校参加日常体育锻炼的证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考试成绩、体育健康课成绩。具体流程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估结果。该计划将在学生回本地学习后(完成学籍转移后)实施。
7. 其他
(一)考试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
(二)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实施细则,推动工作落实。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需要补充制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考试中出现争议问题,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四)本方案由河北省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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