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中国足球协会
2. 主办单位
中共鄂托克旗委员会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3. 主办单位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发展中心
4. 协办单位
奥托克旗帜足球协会
五、比赛日期、地点
1、比赛日期:2023年8月11日-8月13日
2、比赛地点:鄂托克旗乌兰镇鄂尔多斯西公园足球场
六、竞赛项目及形式
1、男女混合七人制足球比赛,男女老少,单循环赛制
2、足球之王技能大赛
七、参赛队伍(9-10队)
旗内选手独立报名,抽签分为六队,旗外三队整队参赛。
八、运动员资格及参赛条件
1、女参赛运动员须年满18周岁,青年运动员须年满13周岁,老运动员须年满4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充分的了解参加足球比赛的状况和风险。对您参加比赛负责。
2、同一运动员一个赛季只能代表一支球队,且必须在所在球队俱乐部注册。他可以自由地与俱乐部签订合同期限和合同事宜。只有在合同结束或者双方同意终止合同后,他才能转会到其他俱乐部。团队。
九、如何参与
1、每个参赛单位可报名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10名。
2、报名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证明其在比赛期间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效。球队在注册时必须提交由球员签署的比赛期间免责声明。
十、竞赛方式
1、参照国际足联《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最新规则。
2、本次比赛采用锦标赛制,小组赛采用积分制,胜一场积3分,平一场积1分,负一场积0分。小组前两名晋级淘汰赛。
3、运动员凭身份证和参赛证即可参赛。
4、参赛队伍必须穿着深色和浅色两种不同颜色的比赛服。选手的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号码一致,不允许出现号码或重复号码。比赛场地为室内橡胶地板。所有参赛球队球员必须穿着断鞋钉或更少的专业足球鞋,队长佩戴臂章。场上球员必须穿着一致的服装(包括球衣、短裤和袜子),有明显的号码,守门员的服装应与其他球员明显不同。场上的球员必须佩戴护腿板并用袜子固定。未按要求穿戴防护装备者,不得参加比赛。
5、执行国家足球比赛纪律规定。被出示红牌或黄牌的运动员将被罚款。红牌罚款100元,并按规定附加处罚。出示黄牌将罚款50元。
6. 比赛使用低弹跳的4号球。比赛时间为40分钟,每半场20分钟。球队每半场有1分钟的暂停时间。
7、比赛期间换人次数没有限制。被替换的球员可以回到场上替换其他球员。
8、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出示两张黄牌的,比赛自动终止,并加罚停赛一场(以实际场数为准);如果运动员在同一系列比赛中被裁判出示两张黄牌,将追加处罚并停赛。一场(实际场数);如果比赛分阶段进行,上一阶段的红黄牌将不带入下一阶段。
9、比赛过程中,若一方队上场人数不足3人,则比赛自动终止并视为弃权,对方队以5:0获胜。按照《全国足球比赛纪律处分条例》执行。如果比赛结束时场上比分超过5:0,则按实际比分计算。
10、小组赛评分及排名决定方法:
如果两支或多支球队得分相同,请按:
一个。积分相同的球队之间的胜负关系,胜者排名靠前;
b.积分相同且净胜球较大的球队排名靠前;
c.积分相同,总进球数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d.若成绩仍相同,则以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十一、比赛礼仪规定
比赛结束后,两队除了进行常规的握手程序外,还要在对方替补席前列队行礼、致谢。对自己球迷的感谢应该在与裁判和对方中圈球员握手以及感谢对方替补席之后进行。
12. 奖励
(一)录取排名
根据报名队伍数确定排名:10支以上(含10支)队伍获4名,3支(含3支)队伍获1名。
(二)奖励
1、第一至第四名的队伍将获得价值1000元的奖金和奖牌。
2、最佳年轻球员、最佳女球员、最佳老将、最佳守门员、最佳甲类、乙类、丙类运动员各一名,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牌。
3、团体“体育道德作风奖”将颁发相当于1000元的奖金。
4、“非凡王”个人冠军:颁发奖金1000元,颁发奖牌。
13. 投诉和处罚
1、参赛队伍在比赛过程中对裁判的判决有任何争议或疑问,必须服从当值裁判的判断。参赛队伍可在比赛结束后6小时内向大赛组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2、规定比赛时间后5分钟仍未到达比赛场地的球队视为弃权,对方球队以5-0获胜。
3、某运动队不服从裁判决定,中断比赛。如果5分钟后仍未恢复比赛,则视为击球,判对手5-0获胜。若当时比分超过5-0,则按当时实际最高比分计算。如果发生罢工,该队将被取消资格。
4、参赛队伍如有舞弊、冒充选手行为,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禁赛两年。
5、比赛过程中,若某队队员有打架斗殴、殴打裁判、组委会工作人员等严重违纪行为,组委会将取消违规队员的比赛资格,并给予引起争议的队伍0分。 :5。若输球,若场上比分大于0:5,则以场上实际比分计算。如果有人因打架受伤,医疗费用将由冲突各方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6、参赛队伍有其他违反本规定、竞赛规则和体育道德行为的,组委会可给予相应处罚。
7、如因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比赛中断,经组委会努力仍无法恢复比赛的,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必须尽快选择其他场地。可以弥补比赛时间。
14. 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一)比赛设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有关规定。
(二)教练员、运动员对比赛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时,须提供《申诉申请表》及证据材料。
(三)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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