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开球可以倒踢吗?
【回答】
是的!现在开球可以向任何方向踢,席大普,加油,骚年!但开球队的球员还不允许站在对方半场——这是没有必要的。
【问题2】如何理解明显的运动?
【回答】
这是角球战术中存在的一个违反公平竞争的问题。开角球时,球员触球并假装比赛尚未进行。然后他的队友过来将球带入禁区,打了对手一个措手不及。
虽然说兵不厌诈,但这种赤裸裸的欺骗是令人鄙视的(好像有一天国家队也玩过这样的伎俩……),所以现在规则明确规定球必须明显移动在比赛进行之前,对手的球员可以上场之前。争夺。
至于如何算明显呢?仅仅踩或触球当然不算数。一划一拍要看行程有多大。还是那句话,裁判想。
【问题3】为什么裁判不能“制造”掉球?
【回答】
你所说的制造是指人为控制。
规则并没有赋予裁判员权力来确定谁参与了抛球或抛球的地点。
丢球是重新开始比赛的“中立”方式,就像中线不属于任何半场一样。裁判员无权决定谁能或不能参加落球,这也是公平竞争的体现。至于落球的位置,规则中已经对落球的位置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通常是在比赛停止/暂停的地方(球门区除外),因此裁判在这方面没有太大的回旋余地。
[问题1]如果球从助理裁判员或附加助理裁判员身上弹起,比赛是否继续进行?
【回答】
继续。
比赛官员(包括裁判员、助理裁判员和附加助理裁判员)是比赛的一部分。如果球击中比赛官员,只要球没有整体越过底线或边线,比赛就继续进行。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助理裁判员和附加助理裁判员在场外,球击中他们并弹回场内,只要球在比赛中没有整体越过界线,比赛就继续进行。撞击的瞬间。
各种裁判都将球场及其周围环境视为中性的弹性介质。
下图为2016年欧洲杯四分之一决赛中,诺伊尔的发球击中裁判考绍伊背部的瞬间。
游戏如何继续:
新规则:如果球击中球门横梁或立柱或被比赛裁判弹起,且球整体未出界,则比赛继续。
解读:没有本质变化,只是将原来的主裁判和助理裁判的头衔换成了比赛官员(增加了助理裁判和第四官员——顺便说一下,举牌子的时候也可以叫第四官员)球击中了我吗?)
[英文索引]
1) 裁判员在每一半场中通过以下方式对该半场中所有损失的时间给予补偿:
·对受伤球员进行评估和/或将其逐出赛场(...)
·因饮酒或比赛规则允许的其他医疗原因而中断
2) 球在所有其他时间均处于比赛状态,包括以下时间:
·它从比赛官员、球门柱、横梁或角旗柱处反弹并留在比赛场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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