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卫生健康局教育局
计划生育委员会,
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玩忽职守案件
案件基本事实
2016年,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卢氏县部分中小学生家长的举报和指控,反映卢氏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存在以下问题:营养膳食分配方面存在问题。一些学校向学生分发变质或过期的乳制品、饼干、火腿、面包等食品。有的学校甚至出售营养餐并谎称其为营养餐。
诉讼前程序
卢氏县检察院民政科经调查核实,发现部分情况属实,家长反映的部分问题具有共同特点:
➱一是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没有按照国家要求改善学校供餐条件和供餐方式,即将营养餐分配改为免费午餐供应;
➱ 二是县域中小学普遍对财务安全、食品安全重视不够;
➱ 三是全县中小学尚未建立学生营养跟踪监测系统和实名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2016年6月,卢氏县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卢氏县教育局对全县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评估,牵头组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建立和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健全管理监督机制。 、改善学校供餐条件和供餐方式,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和资金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开展营养知识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防止挪用挪用、私自挪用的单位和个人。分配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和其他教育扶贫资金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求卢氏县卫生计生委对全县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评估,为学生营养改善提供指导意见;要求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和全县学生营养餐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行政机关整改情况
收到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落实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短时间内改善了学校供餐条件和供餐方式,即营养餐的发放改为免费午餐,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好评。随后,卢氏县检察院组织财政、教育局、食药监、卫计委、消防等部门8次赴学校开展食品安全、餐火检查和经费监管,并进行开展营养知识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6次,督促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办案过程中,卢氏县检察院将1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案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3人均受到党政纪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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