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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暨省锦标赛达标赛竞赛规程及参赛办法详解

    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体育局

    (二)主办单位

    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福建省游泳协会

    福州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福州市体育工作大队

    福州市游泳协会

    福州文化体育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二、比赛日期、地点

    (一)比赛日期

    聊城泳胜游泳俱乐部_聊城游泳锦标赛冠军_山东省游泳冠军赛

    2024年5月11-14日

    (二)比赛地点

    福州海峡奥体中心游泳馆

    三、参与单位

    各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四、竞赛类别及项目

    五、参与方式

    (一)资格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福建省注册运动员。

    2、在省队或省体校训练的适龄运动员,可代表原单位参加比赛,并占据各参赛单位的名额。

    3、省队正式、试训(申请转学)运动员不得参加。

    (二)各组别年龄规定

    A组(15-16岁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聊城游泳锦标赛冠军_聊城泳胜游泳俱乐部_山东省游泳冠军赛

    B组(14岁组):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者。

    C组(13岁组):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D组(12岁以下):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三)参与名额

    1、每个参赛单位可派出领队1名、教练员4名、男运动员20名、女运动员20名(不分团体)。

    2、超出名额自费参加比赛的教练员和运动员人数不限,并计算成绩和名次。

    (四)保险、体检及安全责任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所有报名参赛的人员(包括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在比赛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参赛运动员赛前必须进行个人体检,并检查心电图。体检报告须在赛前60天内提交。各参赛单位务必认真

    审核参赛运动员的体检报告,身体状况良好、适合参赛的运动员方可报名参赛。

    3、各参赛单位应在赛前10天向组委会提交加盖公章的《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承诺书》。各参赛单位对因未进行赛前个人体检(包括体检未通过)或未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发生的情况以及比赛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竞赛。

    4、各参赛单位对其参赛人员的安全工作负责。要切实加强班组管理,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5、参赛单位、领队、主管教练员及其他个人在比赛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将被禁止参加比赛。

    六、竞赛方式

    1、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批准的最新《游泳比赛规则》。

    2、参加单项比赛的运动员的报名成绩应为个人当年最好成绩。

    3、A、B组运动员各可报名1-3个项目; C、D组运动员每人可报名1-2个项目。

    4、所有比赛项目均分为小组决赛。

    5、运动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

    6、每项赛事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比赛将被取消。允许更改 1 个附加项目。

    七、本次比赛不列入《国家体育总局2024年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名录》,比赛成绩不作为运动员技术等级考核和申报的依据。

    8、报名参赛后,参赛者(包括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不得无故放弃比赛(指参赛前放弃比赛)或弃权(指比赛中弃权)。弃赛或无故弃赛的,属于违反竞赛规则和规定的,该队今年省冠军名额将加倍,并视情况通报省里;无故退赛的参赛者将被禁止参加比赛;无故放弃比赛的,将受到处罚。运动员将被取消参加本次比赛取得的成绩和名次以及继续参加本次比赛的资格。

    9、报名参赛后因故放弃比赛或放弃比赛的,须缴纳800元退赛费,并须在比赛结束前缴纳。未缴纳弃权费的,视为无理弃权或弃权。

    10、参赛运动员在赛前或赛中因病退出比赛,须向参赛队提交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批准,将免除没收费用。

    七、录取排名

    1、各组别的前8名的学生被录取。

    2、每组或单项参赛人数不足9人的,录取名次扣1位。

    8、获得省级锦标赛参赛资格(达标)

    聊城泳胜游泳俱乐部_聊城游泳锦标赛冠军_山东省游泳冠军赛

    1、A组(15-16岁)、B组(14岁)、C组(13岁)、D组(12岁以下)参赛运动员中,本次比赛参赛项目之一已达到省锦标赛参赛标准的,将有资格参加今年的省锦标赛(达标)。

    2、各组别标准见附件。

    3、比赛日程中必须公布各组别的标准。

    4、各组达标项目成绩公布(包括记分本成绩公布)中,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运动员的达标情况。

    5、比赛成绩簿中必须统计各参赛单位合格运动员的名单和人数。

    九、教练员得分排名

    1、各参赛单位在报名参赛时必须真实填写每位参赛运动员的主管教练姓名。

    2、每位参赛运动员只能担任一名督导教练。

    3、省队、省体校教练员不参与排名。如果参赛运动员是省队集训运动员或省体校运动员,请填写各市交通单位的交通教练。

    4、比赛日程中必须注明每位运动员的教练员。

    5、教练员的评分方式是根据其运动员在比赛中获得的排名和积分进行累计计算。

    6. 积分计算方法为:每个类别、每个单项第一名得30分;第二名积12分;第三名积10分;第四名积6分;第五名积5分;第六名积第一名4分;第七名积 2 分;第八名得 1 分。

    7、所有教练员必须在比赛成绩簿上进行排名。排名按照累计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排名中必须包含教练员所属参赛单位名称。

    10. 登记及报到

    (一)报名

    1、本次比赛采用数智体育网上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请于2024年5月3日前通过微信小程序“数知报名”进行报名。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管理员:高高乐(数知),电话: ,微信号码。

    2、报名完成后,须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纸质版报名表。报名表须经各区、市体育局审核并盖章,并于2024年5月5日前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5号福建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联系人:吴沙白,联系电话:-87806933;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福州市鼓楼区五峰街道天全路273号,联系人:杨少杰,电话:。若报名表内容不一致,以邮寄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逾期报名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将不予安排参赛。

    (二)报名

    1、比赛监督、资格审查、技术代表、执行裁判员、编排裁判员、自动计时裁判员须在赛前3天(5月8日)报到。

    2、仲裁、其他裁判员、参赛单位必须在比赛前2天(5月9日)报到。

    11. 资金

    1、各参赛单位自行承担差旅交通费用。

    2、比赛期间,每位正式队员每日伙食费80元。

    3、超员人员费用自理。

    12. 技术官员

    比赛监督、资格审查、技术代表、首席裁判员和主裁判员由省体育局统一选派。其余裁判员由主办方选派。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定解释权属于福建省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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