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了教练
现在你说你要改变,让我继续练习
如果你愿意的话,你不能随便换教练。
让我挣脱 让我解除契约
退还我的钱
近日,柯桥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健身房私自更换教练,消费者要求退还课程余额被驳回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吧。
案件简介
2022年6月,小袁与某健身房签订两份《私教购买协议》,约定小袁向该健身房教练范某某购买30个常规私教课程,向教练沉某某购买15个伸展私教课程。节日期间,小袁向健身房支付了13800元。 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小袁在健身房共参加了16节健身课和9节伸展课。后来,因为范某某、沈某某辞职,健身房又为小袁安排了一名健身教练。教导,但萧远没有同意。双方协商退款未果,小袁向柯桥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退还未付完的班费6120元。
法院判决
柯桥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民办培训服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 。服务契约具有很强的个人属性,强调双方的信任基础。现合同约定的私人教练已辞职,原告不同意被告更换其他健身教练继续为其提供服务。应认定被告无力继续履行双方约定的合同。原告请求终止双方服务合同的请求具有正当理由,已获准。合同终止后,被告应当将未使用的课程费用退还原告。
最终,柯桥法院判决终止小袁与健身房签订的两份《私教购买协议》,并全力支持小袁退还预付款余额的请求。
法官陈述
预付费消费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本案中,双方签订的《私教购买协议》中明确载明,肖媛的私教课程教练具体为范某某、沈某某。这是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健身房应该按照协议安排这两位教练。给小远教训一下。后来,由于两名教练的辞职,健身房无法按照协议履行,构成根本违约。虽然健身房给肖远安排了其他教练,但接不接受的权利在肖远手中。如果肖媛接受另一位教学教练的聘用,双方的服务合同将继续履行;如果小袁不接受,则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预付款余额。
法官提醒,预付费消费涉及餐饮、购物、美容、健身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一旦商家关门或者卷款跑路,消费者维权就更加困难。消费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慎选择商家,理性适度消费,不要为了追求折扣而忽视潜在风险。在充值、办卡之前,您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制定服务协议。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的记录。如您发现服务异常,必须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不按照约定提供的,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预付款的利息和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也应承担。
供稿:民事第四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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