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们遭受家庭暴力时我该怎么办?后续跟进,威胁恐吓……精神暴力属于家庭暴力吗?取证困难,受害人该如何举证?
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第一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结合审判实践,解读该案,帮助家庭暴力受害人更好地用“人身安全保护”这一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签发保护令的标准是“可能性较大”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法律裁判文书。该系统建立的目的是为了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事件做出快速反应,保护申请人免受伤害。
典型案例中,其妻子李某多次被丈夫龚某殴打。但它只能提交一些身体伤害并拨打报警电话。为确保人身安全,李某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庭审中,龚认为受伤照片是李某本人摔跤造成的。报警是“小问题”,他没有殴打李某。人民法院认为,虽然李某的照片和拨打报警电话的记录不能完全证明其遭受了龚某的家庭暴力,但从日常生活经验和常识分析,这一事实的可能性较大。最终,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法律的规定》明确,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认证标准是“可能性较大”,不需要达到“高可能性”。这一规定比一般民事案件所要求的事实可能性较高的情况要低。
本案中,虽然受害人提供的受伤照片和报警电话记录不能充分证明存在家庭暴力,但人民法院综合考虑了当事人的陈述和多次报警,并结合日常生活经验。性行为符合法律的含义。特别关注家庭暴力受害人举证能力弱和家庭暴行隐私性的特点,最大限度地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预防和隔离功能。
如果您遭受精神暴力,您还可以申请保护令
虽然精神暴力不会造成身体伤害,但如果通过频繁的虐待和恐吓来实施,也属于家庭暴力。
在王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案中,王某(女)、李某与李某的关系。因家庭琐事,双方经常有争议地威胁王某在工作场所跳楼、喝农药的方式。为确保人身安全,王某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李某的自伤、自残行为会导致王某产生紧张、恐惧心理,属于精神侵害。王某的申请符合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条件。人民法院依法支持王某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殴打、捆绑、伤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的虐待、门槛等身体和精神侵犯行为”。
上述案件中,丈夫李某利用自伤、自残等行为,使妻子王某产生紧张、恐惧的情绪,导致王某精神不爽。这种行为是精神暴力。
典型案例扩大了家庭暴力打击范围,也为更多遭受家庭精神暴力的家庭自救指明了有效的自救路径,为保障个人人身安全提供了坚强后盾。独立性和身心健康。
当老人遭遇家庭暴力,保护令迅速反应
不同的家庭暴力案件与一般民事案件不同,受害人往往遭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人民法院要坚持公正办案,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依法、合理作出裁判。
2022年6月,郑某前往70岁母亲陈某住处,以暴力威胁陈某要钱。陈女士拨打110报警。 9月,郑某再次向陈某要钱,并辱骂、殴打陈某。为了避免受到威胁和伤害,陈某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实施的家庭暴力,导致申请人陈晨遭受巨大打击,无法正常生活。同时,人民法院充分考虑了陈某七十多岁的实际情况。接到申请后,他主动向属地派出所调取报警记录等材料,并配合街道,让陈某不再受苦。
本案中,郑某作为一个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不仅不尊重老人,反而以打架、威胁的方式索要钱财,不仅违反了法律,也违背了人性常识。在依法裁判过程中,人民法院联合有关部门,更好地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是人性之恶,也是社会之恶。避免暴力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握紧家庭暴力的“拳头”,不仅需要法律武器,更需要受害者勇敢发声,全社会共同努力。
典型案例提醒广大群众学会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及时保留证据,并尽快报警。相关证据将成为人民法院下达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重要依据。
坚决反对家庭暴力,更是警告施暴者,家中的恶行绝不是“家务事”,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统筹:杨维涵
记者:琪琪
新华社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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